1﹒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出租出售業務。 2﹒接受委託辦理都巿細部計劃、規劃及測量。 3﹒室內裝潢設計、施工(營造業除外)(至客戶處作業) 4﹒各種建築材料及設備之買賣及進出口業務。 5﹒房屋租售之介紹業務。 6﹒廣告代理業務。(特許業務除外)